根据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规定,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础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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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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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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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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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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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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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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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人群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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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
- 若2013年7月1日前已建立医保关系,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享受待遇;若未连续缴费,则需补缴至满15年,但总累计年限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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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学生
- 在校期间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每满2年可折算1年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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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
- 确认来芜创业、就业的高端人才,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本地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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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0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工龄可视为医保缴费年限,但与实际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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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若因中断缴费导致未达到年限要求,需补缴后累计年限仍需满足规定。
以上政策自2023年11月调整后实施,适用于芜湖市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