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生育保险政策,现金报销所需材料分为基本材料和扩展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一、基本材料(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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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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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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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人员 :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需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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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人员 :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需包含就诊时间、孕周、手术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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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及社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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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有效的身份证及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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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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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材料
- 中山本地六大银行(工、农、建、中、广发、交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本人签名的借记卡。
二、扩展材料(视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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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
- 需提供《中山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籍需提供居住地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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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 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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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 若在市外就医,需提供《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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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 部分材料要求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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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可通过中山市医保局官网或“粤省事”APP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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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请注意,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