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保领取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养老金计算标准
- 基础养老金
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 \frac{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缴费年限 \times 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缴费基数指数(0-300%)。
- 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年龄确定(50岁195、55岁170、60岁139等)。
-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目前全省统一为每月123元,包含中央财政93元、省财政补助(一般县15.1元、西部政策延伸县16.4元)及县级财政补贴。
二、其他补贴与调整机制
- 年龄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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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9周岁每月加发不低于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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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以上每月加发不低于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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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每超1年增发2%基础养老金。
- 缴费档次与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13个档次,缴费越高待遇越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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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300元/年缴费15年,每月领取约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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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9000元/年缴费15年,每月领取约240元。
- 最低缴费标准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补贴标准为40元/年。
三、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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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技术工作满55周岁、直接生产服务工作满50周岁(事业单位女职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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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四、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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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与五保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480元/月,农村低保270元/月;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提升至30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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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 :救济补助标准由各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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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 :伤残扶助标准为270元/月。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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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基数每年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仍为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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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政策与地方财政补贴,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和政策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