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满12个月,连续缴费
根据2025年四川省广安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结合相关文件规定,申领条件如下:
一、基本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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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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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缴费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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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职工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本地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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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 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规定,需办理生育登记。
二、申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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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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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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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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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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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或生育登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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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医疗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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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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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由用人单位在生育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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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社保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一次性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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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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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公式: $$\text{津贴} = \frac{\text{上年度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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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如正常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难产产假15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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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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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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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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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政策要求生育保险缴费满12个月后开始计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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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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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按医保报销比例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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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正常产/流产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难产/多胞胎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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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安市2025年最新政策及四川省通用规定,具体操作以当地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