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实施时间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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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启动时间
重庆于 2017年7月 正式启动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工作,成为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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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合并后,重庆市内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均需参加,覆盖范围覆盖全市职工。
二、合并方式与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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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整合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两险合并、基金共济”,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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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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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调整 :单位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左右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包含原生育保险费率(约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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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与医疗保险相同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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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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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
实行“五统一”管理: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经办和信息系统、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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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行
生育保险基金不再单独建账核算,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通过医保基金支付生育相关待遇。
四、政策意义
合并实施旨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基金共济能力,并为全国推广两项保险合并积累经验。目前,重庆已累计覆盖超439万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数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