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本级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参保县(市、区)域内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55%。
- 慢性病门诊 :
- 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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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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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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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700元;在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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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外医院住院,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在外省医院住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费用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不足2000元按2000元算,报销比例统一为60%。
- 大病报销 :
- 费用在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0%;费用在5-1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5%;费用在10-2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75%;费用在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 特殊病门诊 :
- 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 其他特定群体 :
- 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的报销比例。
安徽省本级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就诊地点有所不同。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而住院报销比例则根据医院级别和是否在本地或外地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