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东省关于产假的新规定,产假总天数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
顺产 :国家规定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
难产 :增加30天产假;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流产情况 :
-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
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
二、地方奖励假
广东省在基础产假外,还增设了 80天奖励假 ,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该奖励假与基础产假并行不悖,但需注意:
-
女方总产假为 178天 (98天+80天);
-
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
三、其他说明
-
假期计算 :奖励假需在预产假前休完,其中2天已包含在预产假中;
-
待遇保障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对具体执行有微调,例如广州越秀区曾规定产检假13天(与预产假合并计算),但此类规定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