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赣州市生育津贴政策,申领条件需满足以下要点: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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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在赣州市范围内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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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其他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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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生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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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备赣州市户籍或非赣州市户籍但连续缴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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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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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 产前检查费、生产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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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申领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材料。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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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 :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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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以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若以个人身份参保则按个人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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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
四、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发放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江西省社会保险政策执行。
以上条件综合了赣州市及江西省的生育保险政策,确保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