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吉林省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结合相关规范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申领方式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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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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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用人单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缴费基数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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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前缴费不足12个月,但后续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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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要求
- 符合国家及吉林省现行政策规定的生育行为(如生育一孩、二孩等)。
二、申领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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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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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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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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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医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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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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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医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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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就业,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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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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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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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分娩后3个月内,将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保局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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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填写《生育保险登记表》,并确保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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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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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核验参保资格、缴费年限及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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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核定生育津贴金额(按缴费基数÷30×假期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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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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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一次性拨付至参保单位账户,单位再发放给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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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由单位直接发放,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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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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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申领需在分娩后60-180天内完成,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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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具体支付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吉林部分地区的支付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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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申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确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