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可以 用于支付浙江省外近亲属的医保费用,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并完成备案手续。具体如下:
一、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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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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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类型
仅限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费用,不可用于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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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 通过“浙里办-浙里医保-我要备案-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完成备案,绑定近亲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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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操作
- 缴费时选择“我帮他人缴”,支付方式选“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即可完成。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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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当前全国仅31个地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需确认参保地是否在试点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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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需确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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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说明
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他人缴费不会影响自身商业保险的健康告知和既往症认定。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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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结算 :若亲属在异地已参保,可通过医保异地联网实现直接结算(如退休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异地等特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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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1月发布的政策,具体操作界面及范围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浙里办”APP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