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抗渗试块未送检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如下:
一、未送检的紧急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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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允许的情况下
可在工程内部施工防水措施(如止水帷幕、内防水层等),以减少地下水对试块检测的干扰。但需注意,此措施仅适用于已完工程,且需确保防水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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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抗渗等级
若抗渗试块未制作或送检,且工程进度允许,可咨询设计单位调整混凝土抗渗等级,降低工程对防水性能的要求。
二、规范要求与后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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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检时间要求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后28天、60-90天各送检一组(双掺料或外加剂需额外增加一组)。若未超过90天,可补送检测;若超过90天,需进行抽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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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送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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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联系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送检,确保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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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报告标注为“自行标养”,需联系打字社修改为委托检测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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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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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送检可能导致工程验收不通过,需承担返工或罚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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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芯检测费用通常为原检测费用的1.5-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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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防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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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过程管理 :建立抗渗试块管理制度,明确送检责任人与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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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档完善 :在施工方案中明确抗渗等级选型依据及试块送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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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沟通 :对施工人员与质检人员进行抗渗混凝土施工与检测知识培训。
总结
抗渗试块未送检需根据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灵活处理,优先通过补检或调整设计解决,同时加强过程管理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