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可申领生育津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申领对象
-
参保女职工本人
符合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参保女性,可在出院后申领。
-
委托人申领
若参保女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申领。
二、申领条件
-
缴费要求
-
在生育或手术前需在秦皇岛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当月)。
-
若缴费中断,需在生育或手术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申领。
-
-
单位责任
-
单位需在生育津贴申领时提供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等材料。
-
自2025年1月1日起,单位需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领,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无需参保人或单位额外操作。
-
三、申领材料
-
必备材料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诊断证明书。
-
其他可能材料 :生育产前登记申请受理单(需单位盖章)。
四、申领流程
-
单位申报
单位在收到医疗机构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后,自动获取生育信息并计算津贴金额。
-
个人申领
-
参保人或其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到医保经办机构(河北大街西段560号窗口)办理申领。
-
2025年实现“免审即领”,无需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到账。
-
五、注意事项
-
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直接划入个人医保账户,无需单位垫付或转交。
-
特殊情况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事业单位女性干部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政策及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