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现行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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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频率
生育津贴通常按月发放,与职工的产假时间保持一致。具体发放周期以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周期为准,通常为每月1日或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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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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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生育保险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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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生育保险 :按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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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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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全额补足差额,确保职工生育期间收入不低于原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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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得以生育为由降低其工资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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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发放遵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广西地方性法规,旨在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2025年广西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与全国统一标准一致,即 按月发放 ,具体金额根据职工工资和单位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