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阿克苏地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该地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 110元/人/月 (原标准为100元/人/月)。补贴对象、申请流程及发放方式如下:
一、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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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 :包括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全市户籍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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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 :需经能力综合评估确认为重度失能(一级)或持有二级及以上智力/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的老年人。
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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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提交书面申请,需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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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证明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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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残疾证、病历、诊断证明等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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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低保证明、贫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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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
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家庭走访核实,确认申请人的护理需求和补贴资格,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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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补贴
审核通过后,补贴将按月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或由社区工作人员代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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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调整 :当前标准为110元/人/月,若后续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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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补贴对象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家庭经济状况和护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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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拨打当地民政部门热线(如12348)或镇街政务公开栏咨询具体流程。
建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尽早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补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