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8月18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四川宜宾市自2022年3月起将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和90元,并扩大了补贴范围,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体系。该政策明确适用于四川省内所有市(州),宜宾市作为其中之一,其调整后的补贴标准符合省级政策要求。
补充说明:
-
补贴对象需满足重度残疾人认定标准,且需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审核;
-
部分市(州)可能根据本地经济情况调整补贴细则,建议咨询宜宾市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执行文件;
-
补贴资金一般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流程需参照当地规定办理。
若您或您所关心的人员符合条件,可向宜宾市民政部门申请补贴,确保提供完整证明材料以获得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