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可依法提取
退休人员死亡后医保卡余额的提取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提取条件
-
参保人员死亡 :医保卡停止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
无继承人 :若无继承人,个人账户余额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二、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号。
-
参保人员社保卡、医院死亡证明、派出所销户证明、殡仪馆火化证明。
-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若继承人参加市政职工医保,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继承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
若继承人不知密码,需提供公证处的继承权证明。
-
三、提取流程
-
户籍注销 :办理参保人员户籍注销手续,确保社保账户与身份证件关联解除。
-
单位减员申请 :参保人员单位需向社保部门提交减员申请。
-
提交材料 :家属携带上述材料至原参保社保局申领个人账户余额。
-
资金划转 :
-
若继承人已参保职工医保,余额可直接转入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
若未参保,余额将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
四、注意事项
-
账户性质差异 :
-
医保卡若为金融账户且知密码,可直接提取;
-
若为储蓄账户且不知密码,需先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
-
-
政策调整 :2024年医保改革扩大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未发生变更,仍可依法继承。
-
时间限制 :建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继承时效。
五、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但个人死亡时余额可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