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在宁波缴纳社保20年并计划回老家的情况,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社保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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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申请表到宁波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需开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缴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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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地社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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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老家已接收单位,直接由单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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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接收单位,需在老家社保局开立接收函,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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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随社保转移,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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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老家无接收单位,个人账户需先清算并提取余额(透支部分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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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老家有接收单位,凭《参保凭证》申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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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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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在老家就医,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参保地”和“就医地”,并确认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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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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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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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支持直接结算,无需再提交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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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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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地选择
若户籍地已参保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选择宁波或老家作为养老金领取地;
若户籍地未参保,需在宁波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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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缴影响
社保断缴可能导致待遇中断,建议提前联系老家社保局确认接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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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选择
若回老家后未就业,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但养老金待遇可能低于职工社保。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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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障 :退休后因工受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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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继承 :参保人死亡且缴费不足15年,个人账户余额可转移给受益人,但统筹部分不继承。
建议办理转移前咨询两地社保局,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