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27501元,下限各地不同
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涉及全国多地,主要变化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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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 全国统一上限为 27,501元/月 (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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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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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广州、珠海等地下限为 5,500元/月 ,佛山、东莞等为 4,767元/月 ,其他地区多为 4,49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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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欠发达地区:如黑龙江下限为 4,542元/月 (7,570元的60%),辽宁丹东下限为 5,48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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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确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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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限,则按 27,501元 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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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下限,则按 下限值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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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上下限之间的,按 实际工资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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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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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 全国统一上限为 20,931元/月 (梅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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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 梅州、汕头等城市下限为 4,186元/月 ,福建全省下限为 4,043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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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影响
- 下限提高后,部分职工的缴费金额可能减少,但医保待遇(如养老金计发基数)可能保持稳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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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时间
- 多数地区调整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执行,如辽宁大连、丹东,福建全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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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通常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确定缴费基数,具体比例由单位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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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原因
- 不同地区经济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差异导致缴费基数上下限设置不同,体现了社保制度的灵活性和公平性。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官方通知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