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这意味着,失信人在履行了相关义务或纠正了失信行为后,其失信信息将不会被长期保留。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失信信息的纳入期限有明确规定,但失信行为的记录并不会被永久保存。一旦失信人采取了积极的纠正措施,其信用记录有望得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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