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的起始时间需结合参保时间与缴费年限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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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时间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 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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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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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时间早于1998年12月14日,但连续缴费满10年,可视为视同缴费,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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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时间晚于1998年12月14日,则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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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期说明
2001年12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广州职工医保实行了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过渡措施,但整体制度仍以1998年为起始时间。
特别说明 :
- 2025年1月起,广州将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类型,包括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中医定点医疗机构等,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时间与缴费年限,结合当地最新政策确认待遇享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