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需结合制度实施阶段和地区差异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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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全面实施时间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于 1996年1月1日 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此时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这一阶段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及个体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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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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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员工 :自 1986年10月 起,国营企业开始实行合同制员工制度,建立退休养老基金,但当时仅覆盖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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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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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实施地区: 1992年 开始正式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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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晚实施地区: 1996年 完成账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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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存在补缴情况,如 1993年 开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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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与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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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参照人员 :由其所在单位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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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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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