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基础+生育情况附加
泰州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生育类型和时长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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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算,计发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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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天数
泰州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 生育津贴,其中产前可休假。
二、生育情况附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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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难产(如胎儿体重≥4000g、分娩过程中出现胎儿窘迫等)增加 15天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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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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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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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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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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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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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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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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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7/21/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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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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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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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则按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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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衔接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及一次性生育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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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生育津贴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以泰州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泰州市社保政策及卫健委规定,确保覆盖主要生育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