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路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国道二级路两侧禁止建筑物的距离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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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建筑控制区范围为 20米 ,禁止在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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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县道、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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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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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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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道: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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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建筑控制区范围为 30米 。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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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控制区与公路用地不同,前者是禁止建设区域,后者属于国家建设用地(需先行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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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建筑物是否拆迁需根据批准时间定性(如河南省规定1988年前批准为合法建筑,1988年后视为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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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路拓宽等特殊需要,地方政府可在法定标准外划定临时控制区,但需报国务院批准。
以上标准为全国统一原则,具体执行可能因地方政策或特殊路段有所调整,建议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