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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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范围
参保人可通过家庭共济账户向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及结亲户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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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范围
实现疆内异地家庭共济,即共济人与被共济人不必在同一统筹区或同一省份参保,但需在新疆境内参加职工医保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二、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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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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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耗材费用
支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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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可用于缴纳参保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三、操作方式
参保人需通过医保平台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将个人账户资金划拨至该账户后,授权其他家庭成员使用。被共济人可通过医保钱包向共济账户转账,实现资金划转。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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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调整 :2024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已提高至4000元/年,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已包含上述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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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截至2025年底,新疆计划基本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以上政策适用于新疆全境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操作流程及细节可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