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发布的政策,河南省新乡市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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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出院结算时可直接使用新乡市医保政策规定的待遇标准进行报销,无需重复参保地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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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若在开通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持社保卡即可直接刷卡结算。
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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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需持绿色就医卡(IC卡/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卡)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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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转诊转院介绍信、出院证明、住院病历等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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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参保地直接结算,若需回参保地就医,同样适用参保地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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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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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急诊人员 :按异地就医起付线标准报销,同一年度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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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非转人员 :起付线标准与转诊人员相同,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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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进展
截至2025年底前,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将支撑70%以上的跨省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将翻倍。
四、办理流程(以住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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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出示社保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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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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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新乡市社保局或指定机构报销。
总结
2025年新乡市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已实现直接结算,覆盖住院和门诊(需定点医疗机构支持),并持续优化流程。建议参保人员提前确认就医地是否开通了直接结算,以减少报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