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医疗保障政策,上饶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及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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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安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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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期限≥6个月)的退休人员,可在备案地或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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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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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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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人员 :因疾病需转至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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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需在异地紧急就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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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需求人员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临时到外地就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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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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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旅游急性病治疗 :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在异地接受急性病治疗时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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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流动人员 :单位整体处于流动状态(如建筑行业)的职工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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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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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 执行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及起付线标准原则上与参保地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致(即“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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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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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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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在就医地完成备案后方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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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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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就医 :2023年4月1日起,江西已实现“省内无异地”,参保人在省内跨地市就医无需备案,直接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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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材料;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转诊证明、急诊病历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及上饶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文件,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医疗费用得到及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