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黑龙江省职工医保大病保险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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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额度: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疗机构级别支付,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按自然年度结算,仅限本人使用且不可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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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额度: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核销比例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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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您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准确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