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生育保险政策,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方式如下:
一、生育保险待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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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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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若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补贴,具体标准根据配偶生育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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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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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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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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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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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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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2个月(部分地区如成都要求连续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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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参保,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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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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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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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或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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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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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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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男职工持上述材料到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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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标准计算补贴金额并发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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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妻双方均参保,则生育保险待遇由女方单位办理,男方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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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标准,直接由医保基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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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规定时限提交申请的,将无法获得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四川省最新政策及成都市具体执行标准,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