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医疗保障政策,丽水学生医保同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如下:
一、备案要求
-
无需备案情形
同省异地就医(包括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学习等)无需备案,参保人员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和住院费用,费用按参保地医保政策报销。
-
需备案的情形
仅限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中心提交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并完成登记,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
二、备案流程(跨省异地就医)
-
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或参保地医保中心官网提交备案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就医地信息。
-
线下办理
携带社会保障卡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如医保窗口、街道社保站)办理备案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需根据参保地政策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后1年内有效。
-
特殊病种管理 :部分特殊病种需提前备案或遵循特殊报销流程。
-
临时就医 :若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回参保地就医,需办理临时备案。
建议办理前通过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浙里办”APP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