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聊城,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领取方式有所不同,以下是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领取方法:
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 补贴对象: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 2-3 级的低保老年人。
- 申请材料: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 办理流程:
- 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 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于 3 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对通过审批的,及时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护理补贴信息,自下月起发放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补贴对象:具有聊城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 申请材料:残疾人或其委托人按照申请需求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窗口提交填写完整的《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以及残疾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通过系统可以共享到的信息无需再提供。
- 申请方式:
- 线上申请:可实名登录 “爱山东” APP,通过 “特色专区”-“助残专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我要申请”,或 “助残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 模块申请。也可在微信、支付宝搜索 “民政通”,通过 “民政通” 小程序下的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 模块申请。
- 线下申请: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对残疾等级、低保信息进行核对,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各地应当在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按月发至残疾人 “一本通” 账户。
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补贴对象: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 补贴标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人员标准为 2268 元 / 年,半自理人员标准为 3756 元 / 年,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为 7512 元 / 年。
- 申请方式:线上通过 “爱山东 APP” 申请,线下通过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 办理流程:本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审批,办理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