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性中毒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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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或早期症状
接触或口服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头痛、头晕、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乏力、下肢麻木、肌肉疼痛、发热、出汗等。 -
重症中毒表现
- 体温异常:体温迅速上升至40℃以上,大汗淋漓。
- 消化系统:剧烈腹泻、呕吐,严重时可导致消化道出血。
- 神经系统:烦躁不安、抽搐、昏迷、肌肉震颤,甚至因呼吸和循环衰竭死亡。
- 心血管系统:心悸、血压先升后降、心律失常。
- 皮肤黏膜:接触性皮炎、皮肤红肿、水疱、溃疡;眼部接触可致疼痛、流泪、视力模糊。
- 呼吸系统:吸入性中毒者可能出现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咳嗽、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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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或长期接触表现
长期低剂量接触可能导致周围神经炎、肝肾损害等。
二、中毒严重程度分级
- 轻度:仅出现胃肠道或呼吸道症状,一般可恢复。
- 中度:多器官功能受损(如肝、肾、肺),需积极治疗。
- 重度:高热、昏迷、多器官衰竭,死亡率极高,尤其在吞服后24小时内可能死亡。
三、实验室检查
中毒者血及尿中可检出酚类化合物,常伴血糖升高及糖尿。
四、急救与治疗原则
- 清除毒物:口服者立即催吐、洗胃(禁用阿托品和巴比妥类药物);皮肤接触者用清水冲洗。
- 支持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降温、吸氧,必要时使用糖皮质激素。
- 对症处理:如保肝、抗感染、纠正心律失常等。
若怀疑中毒,需立即脱离污染环境并就医,避免延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