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沈阳分娩补贴政策
住院分娩补贴
从2025年1月1日起,沈阳市全面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按医保规定的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报销。
- 职工医保:生育医疗费用计入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纳入职工大额保险保障范围并按规定支付。
- 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计入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按规定支付。
产前检查补贴
从2025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设置独立的产前检查结算类别,由原定额300元补贴调整为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为6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补贴
- 正常生育:单胎补贴标准为1500元,多胎补贴标准为1800元。
- 剖宫产、难产:单胎补贴标准为2000元,多胎补贴标准为2300元。
- 剖宫产(含多胎)合并手术:补贴标准为2600元,以上产检补贴标准为300元。
生育津贴
- 女职工生育津贴:
- 流、引产:4个月以下流产15天;4个月(含)及以上流、引产42天;28周(含)及以上引产或死胎42天。
- 住院分娩:正常生育单胎158天;多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剖宫产、难产单胎173天;多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男职工生育津贴:2021年6月1日及之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20天。
以上政策为2025年沈阳市最新的分娩补贴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和报销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