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的安居补贴政策主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1. 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政策
根据《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若干措施(试行)》的规定,泉州市对在泉州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安居补助和社保补助。
申请条件
-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 学历要求:
- 毕业于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和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ARWU、QS、THE)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的大学,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持有教育部出具的同等学历认证书。
-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持有教育部出具的同等学历认证书。
- 所学专业符合《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 就业或创业要求:
- 来泉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 来泉创业的,应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在企业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并拥有不少于10万元的项目研发、成果转化资金。
补助标准
- 安居补助:硕士研究生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月补助800元,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每月补助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 社保补助:在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申报流程
- 1.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城建集团“泉房通”网站申请。
- 2.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 3.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4.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每半年下发安居补助市级资金指标到县级财政部门。
2. 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政策
泉州市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购房补助、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等安居保障措施
购房补助
- 补助标准: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助。
- 申请条件:自行购买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
租房补贴
- 补贴标准: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分别按上限标准150平方米、13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90平方米予以租金补贴,补贴金额按面积标准乘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2倍计算。
人才公寓
- 租金待遇:第一层次人才免付租金,满10年可获赠产权;第二层次人才免付租金;第三层次人才按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收取租金;第四、五层次人才按标准收取租金
3. 青年人才支持政策
泉州市还针对青年人才提供生活补贴、安居保障、创业扶持、科研资助、引才激励、育才平台、培训补助和优才服务等多方面的支持
生活补贴
- 对首次新引进到泉州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分别发放10万元、5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
安居保障
- 对首次新引进到泉州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并在泉州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大专生分别提供购房补助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
4. 其他相关政策
泉州市还鼓励各县(市、区)出台购房补贴政策,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例如,石狮市对购买一手商品住宅的购房者给予购房款总额1%的补贴
泉州市的安居补贴政策涵盖了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等多个群体,提供了包括安居补助、社保补助、购房补助、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多方面的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