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方法如下:
-
参保单位初审:参保单位根据即将退休人员的原始档案,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填报《认定表》,然后由退休人员签字确认后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
主管部门复核: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进行认定,并在《认定表》上提出复核建议,然后再报送到人力资源社保部门进行认定。
-
人社部门认定:人社部门按照法规,对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给出认定结果。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