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如下:
一、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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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参保限制
所有湖北省城乡居民(含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在校学生等)均纳入参保范围, 不受户籍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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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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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出生后9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当年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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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群体 :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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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居民
原已参保的居民可继续参保,无需重复登记,直接缴费。
二、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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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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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年支付限额约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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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涵盖14类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等),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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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对需长期用药的“两病”患者,将相关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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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保障
覆盖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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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对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降低自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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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医疗费用补贴,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各地制定。
三、缴费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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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约400元/年,政府补贴占比较大,具体以市(州)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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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缴费期,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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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 :在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待遇享受期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调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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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工医保的关系 :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不可同时参保,需选择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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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可通过医保小程序、政务平台或线下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近年湖北省医疗保障的调整,具体细则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