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行政争议案件中,以下为支持劳动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一、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视同缴费年限争议案(支持劳动者)
-
案件背景 :广州市某职工王某不服社保中心2020年作出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结果,申请行政复议。王某认为其因工受伤前的工龄应全部计入视同缴费年限,但社保中心仅认可部分年限。
-
复议结果 :广州市人社局经审查后,决定撤销社保中心的原认定,重新核算视同缴费年限。
二、河南省某市视同缴费年限扣除争议案(支持劳动者)
-
案件背景 :刘烟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其视同缴费年限被社保局扣除,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刘烟不服社保局的处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
法院判决 :华阳市两级法院均不支持刘烟的诉求,最终其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经审理后,未支持其关于视同缴费年限应保留的主张。
三、其他相关说明
-
争议解决途径
若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存在异议,劳动者应首先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诉或举报,其属于社会保险待遇核定的法定前置程序。
-
法律救济层级
若对经办机构的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例如,广州市社保中心曾因类似争议被复议机关撤销原决定。
以上案例表明,在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争议中,若存在政策适用错误或程序不当,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充分证据,以提高胜诉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