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广东省社保缴费标准及政策调整,具体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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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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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2024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缴费基数上限为 27,501元 (按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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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广州市、省直单位下限为 5,500元 ,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下限为 4,767元 ,其他地区下限为 4,49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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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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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 13%-15% ,高于15%的调整至15%,低于13%的调整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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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口径社平工资为 8,807元 (2023年数据),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社平工资的60%,即 5,2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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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 个人月缴费额增加至 1,426.81元 (原1,299.1元),单位缴费额增加 33.15元 ,合计增加 50.83元 (不同行业费率有差异)。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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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继续执行原政策,2024年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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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从7月起提高至每人每月 80元 ,覆盖858多万城乡老年居民。
三、其他社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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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 1,900元 ,上限为 25,43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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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下限为 5,284元 ,上限为 26,421元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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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前已按旧标准缴费的,无需补缴,但需确认缴费基数是否低于新标准,若低于则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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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均为 5,500元 ,与单位类型无关。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及税务部门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