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政策,医保家庭共济的参保范围已扩大至全国,不再局限于同一城市或统筹区。具体规则如下: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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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地区共济
截至2025年2月,全国31个地区(包括河北、江苏、山东等)已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覆盖近亲属医疗费用、药店购药及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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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北京、河北、黑龙江等25个省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允许同一省份内不同城市参保人员共用个人账户资金。
二、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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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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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地区共济需成员在同一省份参保,但无需在同一城市或统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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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统筹区(如同一地级市)内家庭共济已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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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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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个人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但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绑定近亲属(如配偶、子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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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无法参与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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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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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包括门诊医疗费用、药店购药费用及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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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不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仅限个人负担部分。
四、操作方式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办理备案,绑定近亲属关系即可使用。
总结
医保家庭共济突破了地域限制,同一省份内不同城市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实现资金共用,但需注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