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保异地结算的全面实施时间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全面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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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根据国务院医改办部署, 2023年1月1日 全国正式启动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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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分阶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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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 :甘肃省等地已启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实施范围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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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前 :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覆盖98%以上的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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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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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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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实现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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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部分地区试点将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等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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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支持 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和 线下备案 (医院窗口)两种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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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实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原则,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标准按参保地规定执行,手工(零星)报销仍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三、覆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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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2017年9月底前实现全国联网的退休人员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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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2023年1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转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逐步纳入结算范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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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四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有效期(如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13日),需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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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异地就医,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备案,避免影响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医保部门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