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异地就医备案后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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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统筹支付比例75%,个人负担比例25%;二级医院统筹支付比例80%,个人负担比例20%;一级医院统筹支付比例85%,个人负担比例15%。退休职工在三级医院统筹支付比例80%,个人负担比例20%;二级医院统筹支付比例85%,个人负担比例15%;一级医院统筹支付比例90%,个人负担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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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可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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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可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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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最低为70%。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无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福建省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备案会影响其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