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后,使用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使用共济账户的资金:
- 建立授权绑定关系 :
- 参保人员(称为授权人)与近亲属(称为使用人)需要建立医保授权绑定关系。这可以通过线下办理或线上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等方式完成。
-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
- 使用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药时,需出示本人和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如果使用人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替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会保障卡。
- 结算医疗费用 :
- 在结算医疗费用时,使用人向收费员出示上述凭证,收费人员会按照个人账户共济代支流程办理结算。使用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系统会自动从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支付。
- 支持异地使用 :
- 家庭共济支持本地和区内异地使用。例如,贵港参保职工可授权给参加南宁市居民医保的父母,父母在贵港、南宁或区内任何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费用均可使用贵港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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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的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看病、买药等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能用于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等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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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共济账户资金时,需确保使用人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步骤,使用人即可顺利使用医保共济账户的资金进行就医和购药。建议在使用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指南,确保操作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