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2024年医保政策,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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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累计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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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累计计算起付标准为100元(一、二、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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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补差计算 :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实行累计补差,即后续就医时无需重复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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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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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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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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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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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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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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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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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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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随个人账户改革逐步提高。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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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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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一级400元、二级5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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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从第二次开始,起付标准每次降低150元(职工)或200元(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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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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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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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医院:90%、85%、85%、80%。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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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三级医院:95%、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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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 超出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报销比例90%,年度最高支付额35万元。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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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机构优惠 :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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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纳入门诊统筹,具体比例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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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精神疾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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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每年仅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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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取消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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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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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凭证 :需妥善保管门诊医疗单据,包括收据、处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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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门诊费用按比例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个人账户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以上信息综合自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