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的医保卡不能在本省使用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医保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和互通。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医保政策、报销标准、药品目录等存在差异,导致外地医保卡在本地使用时会遇到诸多限制。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各不相同,包括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这种差异使得外地医保卡在本地使用时,可能无法按照本地的政策进行报销。各地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也不尽相同。例如,某些地区可能只报销基本医疗费用,而一些特殊检查、治疗等费用则不予报销。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外地医保卡在本地使用时,部分费用无法获得报销。不同地区的医保药品目录也存在差异。一些地区可能将某些药品纳入报销范围,而其他地区则未将其纳入。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外地医保卡在本地使用时,无法购买到某些需要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