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调整,石家庄住院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一、住院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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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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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 :一级及以下100元,二级2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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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院 :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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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院 :起付线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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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起付线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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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 :起付线再降100元(最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最高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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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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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98%,二级93%,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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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院: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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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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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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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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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基本医保支付限额3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
二、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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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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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降低100元(最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个人负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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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特殊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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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特殊病门诊
- 起付标准2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两种及以上病种不累加年度限额5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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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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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就医需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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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后,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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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恢复
- 缴费中断6个月内补缴可恢复待遇,补缴后按比例支付个人账户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了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年度限额等关键指标,进一步提高了医保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