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陕西省宝鸡市合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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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比例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超出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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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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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医院:合规费用300元以下无起付线,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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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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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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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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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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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及一级定点医院:300元以下无起付线,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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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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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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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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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1万元内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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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40万元按93%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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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60万元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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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外院治疗
- 转至市外医院治疗时,报销比例统一降低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85%→8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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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次年结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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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专项报销
对特定重大疾病(如癌症、艾滋病等20余种)可额外申请大病专项报销,具体比例和条件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自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医保实施细则,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