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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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在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40%;在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30%;在三级医院就诊可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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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费、手术费等。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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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针对高额医疗费用,设有分段补偿比例。例如,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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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等,这些特殊病种的报销政策较为特殊,具体比例和限额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报销比例和限额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情况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