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专家的数量因地区、行业、职称系列及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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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
- 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
- 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数,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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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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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或领域,如高校教师、卫生技术等,其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专家数量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例如,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通常由学校内部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其人数和结构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学科设置而定。
- 在一些地方,为了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可能会增加评审专家的数量或引入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职称评审专家总数,因为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在实际情况中,应根据具体的职称系列、级别和所在地区的规定来确定职称评审专家的数量。同时,随着职称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职称评审专家的数量和结构也可能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