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乌海市医疗保障政策,大病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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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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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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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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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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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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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在起付标准以上(不含)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4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6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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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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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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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自付超过7000元,方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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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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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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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1-3万元90%,3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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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500元起付,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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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7000元部分,由中国人寿乌海分公司按75%以上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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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外就医需提前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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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最新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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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需分别计算报销额度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过往执行标准,具体以实际就医时医保部门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