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交400元的报销比例因多种因素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报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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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部分地区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特殊门诊:对于特定种类的特殊门诊病种,如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等,医保不仅取消了小目录和门槛费,还提高了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可达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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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不同级别医院:一般来说,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 连续参保年限: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居民医疗保险交400元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类型和就医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还需参考当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