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相关规定和政策,燃气费中确实包含垃圾处理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费用性质与标准
-
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每户每月需缴纳3元垃圾处理费,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该费用自2007年3月6日起开始执行,由新奥燃气等企业代收。
-
收费范围
覆盖石家庄市五区(含高新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及暂住人口。
二、缴费方式与争议处理
-
缴费方式
属地管理原则下,缴费单位需通过河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平台录入缴费信息,用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场所缴费。
-
费用争议处理
若对费用产生疑问,可联系燃气公司(如新奥燃气)或环卫部门咨询。例如,有用户反映早期账单中垃圾处理费单价异常低廉(如2.78元/月),但燃气公司未提供合理解释。
三、政策依据与监督机制
-
法律依据
相关政策文件包括《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明确收费标准及征收范围。
-
监督机制
石家庄市环卫处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征收人员培训与费用监管,确保合规执行。
四、特殊情况说明
-
若用户未使用燃气但被扣费,可能是代收机制导致。建议核对账单明细,确认是否属于误扣。
-
新奥燃气作为本地主要燃气供应商,其收费行为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用户可通过12315等渠道投诉异常收费问题。
综上,石家庄燃气费中确实包含3元/月的垃圾处理费,若对费用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进一步核实。